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市场动态
 大道视点
 
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场动态
更新日期:2012/2/23  浏览:2542

 

    国务院38号文件,中宣部49号文件,国家相关部委连续发文,明确文交所概念的同时,也让全国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面临与新规对接的问题。针对这段时间外界的质疑,昨日郑州文交所作出答复,并解释了该所最新交易规则中提出的共有权益交易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区别。

  郑州文交所对接国家新规

  2011年,文交所遍地开花,给本来就很火热的艺术品市场添了一把柴。201111月底,国务院才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一个月后,中宣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

  在昨日郑州文交所召开的2012年战略发展恳谈会上,郑州文交所董事长王迪表示,郑州文交所在创立之初,就严守法规。

  在两个文件颁布之后,郑州文交所针对与之不吻合的地方,进行了3个月的调整,现在交易规则及交易系统建设与国家政策要求完全吻合。

  提出文化产业共有权益交易概念

  根据新修订的交易规则,郑州文交所提出了文化产业共有权益交易概念,这与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有着本质区别。王迪说,艺术品份额化可理解为,大家凑份子买一只鸡,然后通过类证券化的转让交易,实现增值变现,相当于买了鸡等涨价了杀了分肉吃。

  文化产业共有权益产品可以这样理解,拥有共同理念的人,一同购买一只鸡,然后交给养殖专家饲养,让它下蛋,鸡生蛋,蛋孵鸡,最终形成一个可以增值的延续的产业,收益按照每个人的投入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郑州文交所已经对共有权益产品进行了运作。比如包含中央美院教授徐唯辛20幅油画的资产包《中国名人》,郑州文交所将其中的5幅画作交由权威机构各复制1000份,每份由徐唯辛本人签名编号,面向全球发行,收益分配给资产包持有人。

  文化产业权益适合长期持有

  不仅是《中国名人》,郑州文交所其他共有权益产品,也都将通过开发相关的衍生品等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收益。这就对文化产品的选择提出较高要求,共有权益产品只有符合稀缺性、高价值、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三大原则,才能够借助资本平台发展成一个产业链。

  王迪表示,简单理解,共有权益产品其实就是文化产业借助金融资本发展,然后又回到文化产业上,建设文化产业链,进而实现原始产品权益持有人的利益,这是与类证券化、份额化完全不同的法律界定和经营模式。因此,他认为文化产业权益适合长期持有,在这期间持有人也可以转让产业权益,但郑州文交所坚持文化产业共有权益持有人限制在200人之内。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11 FCC北京大道融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16021484号-1